常州: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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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4:06 现代快报 |
快报常州电(记者韩琦)常州于昨日公布了调整后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避免企业逃脱为职工办理社保的责任,新标准将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计算在内。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执行。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将常州市区(含武进)由原来的620元/月调整至690元/月;金坛市、溧阳市由500元/月调整至5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则将常州市区(含武进)由原来 的5.2元/小时调整至5.8元/小时;金坛市、溧阳市由4.2元/小时调整至4.6元/小时。企业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起十日内向劳动者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