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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年近八旬老妪分文未得 14岁少年被判刑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4:10 新桂网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卢荻 通讯员韦杰武)一名年仅14岁的少年抢劫年近八旬的老妪,结果未抢到一分钱即落入法网。近日,武鸣县法院以被告人潘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00元,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经济损失共计5112.7元。

  潘某因缺少家庭的管教,时常干些偷鸡摸狗的事。2005年6月8日21时许,

潘某窜到南宁华侨投资区畜牧公司旧宿舍区李某家,偷出煤气罐后再次入室偷铝锅盖时,被年近八旬的失主李某发现。李某责骂其为何偷她家东西,潘某听后怒火中烧,即随手拿一根长约1米、直径约4厘米的竹棍殴打李某的头部并对她说:“拿钱出来。”李某被打受伤倒地后,潘某又用手摸李某的口袋找钱,找不到钱后又继续殴打李某头部。李某急中生智对潘某说:“钱放在卧室里,我去拿给你。”潘某停手后,李某进到卧室后迅速把门关起来,潘某猛踢李某房门。李某见状大声喊叫“救命”后,潘某才逃离现场。

  案发后,被害家属黄某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同月22日,警方将潘某抓获。

  编辑:韦怡 作者:卢荻 韦杰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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