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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服务还是营运? 受伤业主质疑社区巴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7:2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姚莹)为方便业主出行,物业部门开通了从小区到公交车站的社区巴士,这本是体现服务意识的一件好事,但为了“象征性地收点油费”,服务便有了营运之嫌,管理也随之成了真空。

  家住东西湖丽水佳园小区的曾会方介绍:22日早上,66岁的父亲曾友敬独自乘社区巴士外出,由于巴士车门坏了近一个月没有修理,致使父亲摔出车外。“老人当时口鼻出了
血。”开车的徐师傅说。老人因颅内出血住院治疗,至今未能出院。

  昨日下午,丽水佳园的

物业管理处副经理涂磊称,目前小区门前的公交车偏少,为方便业主出行,2003年他们开通了从小区到马池桥下公交车站的免费巴士。今年3月份,因为增加了班次,从早上6:30跑到晚上8:00,随叫随停,所以象征性的每人次收取0.5元,补贴油费,因为是服务性质的,所以没有办理任何营运证。涂磊承认巴士的车门自动装置坏了,因缺配件所以一直没有修理。

  曾会方认为,10分钟的路程,社区巴士每人次收取0.5元,有营运牟利之嫌,在取得合法手续之前应该停运。而一些业主认为,社区巴士确实给他们带来了方便。

  公交监察办一位负责人说:“收费肯定是违规行为。”社区巴士的开通属于小区的非正式自发行为,没有办理管理手续,理论上属于违规经营车辆。目前,东西湖交通大队已对曾老汉受伤一事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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