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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6年了犹未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8:10 法制日报

  前不久,江苏徐州市发生了一件奇特的案子。一企业的清算组向另一企业讨还120辆出租汽车“指标”。法院开庭审理一个多小时,由于原被告对“指标”的重要相关问题解释不清,法庭只好宣布休庭调查。

  据称这是全国首例讨还“指标”案。

  本案的原告是徐州市厦淮出租汽车中心的清算组,被告是厦淮汽车出租公司。清算组称,在前些年改制和资产重组中,厦淮汽车出租公司占用了由市政府下达给“中心”的120辆出租汽车指标,故要求法院判决“返还”这些指标。

  “中心”和“公司”怎么都叫厦淮?知情人说,所谓俩企业,实际是一家。

  “中心”是1995年由徐州市政府驻福建厦门市办事处(以下简称驻厦办)开办的。当时政府机关都大办企业,而徐州市政府又停止对驻外地办事处拨付费用,俗称“断奶”,各办事处都自行找奶吃。驻厦办主任陈某因在市政府当过多年秘书,有路子,便陆续从市政府要了120辆出租车的指标,开办了厦淮汽车出租中心,指派办事处司机刘某出任中心经理。当时政府不出钱,驻厦办没有钱,资金全由刘某东挪西借筹集,但中心的营业执照却将企业定为“国有企业”。中心从8辆面包车起家,滚动发展,几年后成了徐州主要的出租汽车企业。

  1999年,中央要求所有政府机关与自办企业脱钩,驻厦办即行文报告徐州市体改委,将中心“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中心变成了公司,表面上与驻厦办脱了钩,实际上换汤不换药,还由驻厦办直接控制。原企业也未注销,只是未经年检,由工商局吊销了执照。

  2000年春,徐州市政府要求出租汽车企业的面包车一律换成夏利。厦淮公司深感资金缺乏,于是,驻厦办党支部作出决定,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吸纳资金,用以换车。于是仍由驻厦办打报告给徐州市政府办公室,经批准后,进行“扩股重组”。注册资金改为163万元,计划更新车辆150辆。报告还特别写明在更新车辆中给驻厦办“提留100万元”,重组后“每月再援助办事处1万元”。

  重组又在驻厦办直接组织下进行。出租公司吸纳几百万社会资金更换了车辆,经营情况也还不错。

  但好日子没过几天,公司经理刘某与驻厦办主任陈某交恶,随后质疑公司改制和资产重组的议论渐起,说是国有资产流失了。2000年9月徐州市审计局进驻公司审计,半年后写出报告,指出公司经营中诸多问题,但没提国有资产流失。随后市体改委、财政局相继发文说国有资产流失,并认定企业改制无效,提出出租公司要“恢复国有资产原貌”。2004年10月,徐州市政府办公室下文,要求“恢复‘厦淮公司’的国有企业身份”,指令组成“清查小组”对厦淮公司“进行全面资产清查”。

  就在政府办下文前10天,清算小组已进驻厦淮公司接管了公司的经营,公司经理刘某被刑拘,后被指控涉嫌经济犯罪。

  清算小组进驻大半年后撤出,未查出任何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也没有“恢复”公司的“国有企业身份”。徐州市政府办公室的驻外机构管理处负责人又提出新论点,说是“改制”不是中心变成有限公司,而是重新成立了一个企业,原中心主体还存在。于是又有了中心的清算组,并以清算组名义提起诉讼。

  开庭后,原被告都说不清这120辆出租车指标的相关问题,如指标应由谁占有?占有的标志是什么?从中心到公司,指标是如何流转的?怎样返还?指标有无价值?如何体现等等……

  于是有了文前的一幕。

  (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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