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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长不洁身自好重庆一医院院长受贿近10万元获刑八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9:06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沈义 通讯员周一志) 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对该市万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原院长周晨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周晨有期徒刑八年,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受贿所得9.78万元予以追缴。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下半年,万州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宿舍楼快要完工的一天,时任该院院长和移民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的周晨,和领导小组成员喻某、彭某、崔某

(另案处理)等人,在医院会议室与万州区某建筑公司经理刘某商谈医院宿舍楼工程有关事宜。崔某以新分房屋需要装修为由,要求刘某给医院4位领导及其本人各2万元。周晨等人也表达了相同的意思,刘某当即表示同意。不久,刘某将一张10万元的存单交给崔某。喻某得知后认为存单不安全,让崔某退掉存单,直接要现金。随后,崔某从刘某手中拿到10万元现金,分给周晨2万元。

  2001年初,万州区一装潢经营部经理易某得知该医院一门诊大楼需要进行装修,便找到周晨希望承接该业务。同年2月,经过议标,易某顺利承接了该项业务。为感谢周晨的关照和以后能及时结算工程款,易某分三次送给周晨5万元。

  2004年6月,重庆长城医院手外科与该医院签订了在该医院开设显微外科业务的协议。同年9月25日,周晨到重庆出差时,长城医院手外科主任陈某送给他价值1.48万元的笔记本电脑等物品。

  法院同时还查明,周晨在医院配置设备和人事调配过程中,先后收受他人给予的好处费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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