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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9:10 解放日报

  本市今冬征兵工作将于11月1日全面展开,上海警备区副司令员熊庆少将昨天就市民关心的事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今冬征兵的征集对象主要有哪些?

  答:具有本市户口,参加本年度兵役登记,由基层单位推荐并确定为预征对象的男

性公民、2005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的女性公民。同时,根据本人自愿,继续征集在校男、女大学生。

  问:在校大学生新兵的征集范围和征法有何特点?

  答:今年扩大到全市各类高等院校,由院校注册地所在区、县政府征兵办会同有关高校组织实施;全市将征集360名男、女在校大学生兵员。

  问:今冬征兵的征集条件是什么?

  答:主要包括年龄、文化、体格和政治四个方面。男性公民年满18至20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公民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女性公民年满18至19岁,在校女大学生可放宽到20岁;为适应部队一些特殊专业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公民。农业户口公民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以上文化程度的公民;非农业户口公民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尽可能多征集企业单位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适龄青年、事业单位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和大、中专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自愿报名应征的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征集新兵的体格和政治条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问:征集方式怎样?

  答:应征公民均由户口所在地征集;在校大学生征集由学校注册地所在的区政府征兵办组织。

  问:征兵工作的安排如何?

  答:征集时间从11月1日开始,12月18日启运新兵,12月22日前运送完毕。

  问:对义务兵及其家属有哪些优待政策?

  答:本市公民入伍后,本人及其家属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项优待。优待安置政策主要有:(1)每年给义务兵及其家属发放优待金;应征入伍的非农户口青年,服役期满退役后由政府安置部门进行妥善安置,从企事业单位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可回原单位安置,政府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者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应征的城镇企业农业户口合同制工人服役期满退役后给予户口就地“农转非”。(2)今年继续执行农业户口的应征公民服役期满退役时,经本人申请,乡、镇政府核准,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予办理户口“农转非”的规定。(3)入学前为外省(区、市)户籍的在校大学生义务兵,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外,还发给本人服役补助金;入学前为本市户籍的在校大学生义务兵及其家属,享受国家规定的优待政策和本市城镇义务兵及其家属的优待安置政策;所有在校大学生义务兵享受退役后复学、优先专升本、本升研或转专业的待遇,对在部队受奖、立功的在校大学生士兵给予相应的奖励;各高等院校结合实际情况也可制定其他优待政策。

  链接 征兵咨询上网、打电话

  市政府征兵办的咨询监督电话号码为62757242;各区县政府征兵办也设有咨询监督电话。同时,市征兵办设有兵役工作网页http://www.shzbb.com。

  本报记者 徐琪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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