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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院全面建立执行威慑机制,“老赖”生产经营将受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9:23 南京报业网

  【江苏商报报道】 本报记者陈晓报道

  执行难一直是令各级法院头疼的问题。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采取构建辖区内执行威慑机制,让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老赖”们付出很高的代价。

  据介绍,威慑机制会与被申请执行人及其机构生存有直接关系的公安、车管、税务

、房地产、土地管理、招投标、出入境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动,采取多种手段限制其经济行为,给予其物质及精神的双重压力,迫使其主动还款。

  具体措施是,在未履行法律义务前,“老赖”或者“老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其在工商年检、投资注册、税务登记、承揽工程、经营贸易、银行贷款、出国出境等方面的民事权利,将遭到严格限制。如果被申请执行人有买车买房等高消费行为,将依据该办法进行处罚。对于被申请执行人申请登记新公司的,工商部门可以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以其不履行判决而成为不健全法人为依据,拒绝为其办理登记。

  记者了解到,市中级法院还将会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办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案件的实施办法》,以细化办案程序,为打击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的犯罪行为创造有利条件。

  同时法院在以往执行工作中还发现,个别商业银行出现了一些不积极配合工作、甚至通风报信便于被申请执行人转移资产的行为。新的机制建立以后,法院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以拒不协助执行名义对银行进行处罚。(4版《民生通道》)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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