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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大提取中专学费不得超18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09:5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婧)昨日,广东省物价局转发了国家发改委有关通知明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依托电大系统举办的中专教育,向已签订办学协议的辽宁、内蒙古、广东、贵州、甘肃的广播电视大学提取中专学费标准最高为每生180元,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直属教学点对学生的中专收费,按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省级广播电视大学的中专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而该标准现已执行,有效期2年。

  所有收费全额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另外,今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向增加协议办学的各地广播电视大学提取的中专学费标准,在每生不超过180元的情况下,按双方签订协议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单位必须按规定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全额缴入中央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执收单位在收取上述收费的当日,将收入就地缴入中央财政专户。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教学点组织教学所需的经费,由财政部通过部门预算核拨。

  国家发改委要求收费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并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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