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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过交通立法 给重点车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0:0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广州九月二十六日电(莫非刘婷婷)“给重点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行车安全监控装置,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在刚刚结束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这仅是其中一方面内容。

  据了解,广东省交通发展迅猛,二00四年,全省公路通车里程已达十一万公里,其中

高速公路二千五百公里。全省汽车保有量一千三百万辆,其中包括摩托车九百九十万辆,省内驾驶员达一千四百五十万。

  此外,因经贸往来和旅游业的相关发展,除却广东省还有中国其它省份相当数量的机动车和驾驶员及近四万辆港澳出入内地车辆进入广东。

  机动车和驾驶员总量的庞大并持续高速增长和道路交通行为的愈发频密,使得广东省重大、特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二00四年,广东省发生交通事故六万八千多宗,死亡一万多人,受伤者达七万八千多,直接经济损失二点四亿元人民币。

  二00三年十月,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除却国家法律授权省一级制定相配套措施的事项外,国家的交通安全法对一些具体问题欠缺细化,包括对事故受伤人员的治疗,事故预防问题和各级政府及部门的安全责任等等,为此,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便是呼之欲出。

  一年多来,广东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就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调研和法律起草,在多方的配合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于今天审议通过,在八章八十六条条例中,它涉及了机动车管理、小型汽车号牌号码有偿使用、安装行车安全监控装置、事故赔偿责任、受伤人员医疗费用、事故预防部门责任和处罚等七方面内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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