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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审而不判、判而不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0:11 红网-三湘都市报

  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各级人民法院经验的基础上,在“二五”改革纲要中对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提出5项具体要求:由会议制改为审理制;改革审理案件的方式和程序;改革表决机制,把不同意见记录在案;改革审判委员会成员的结构,确保高水平的资深法官能够进入审判委员会;健全审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审判委员会除了以全体会议的方式审理案件外,审判委员会委员也可以自行组成或者与其他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或者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意义的案件。

  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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