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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几无悬念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0:5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综合报道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22日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根据草案二审稿,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一审时的1500元提高到1600元。按此次常委会日程,表决在27日下午进行。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二审稿通过几乎没有悬念。

  有关专家认为,1600元通过的可能性比较大,而费用扣除额再调高到1800元至2000元的可能性不大。1600元兼顾了纳税人的利益和国家财政收入的可承受能力,是两者之间的平衡点。据分析,一旦个税起征点定为1600元,那么工薪阶层每年可以因此减轻300亿元的负担,而月收入在2000元至3000元的工薪阶层受益最大。

  以北京为例,费用扣除标准从1200元提高到1600元后,纳税人每月最少可以少缴个税20元。例如,北京市民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3000元,当月扣除养老保险金等共计400元,费用扣除额为1200元,则王某当月应纳税所得额=3000-400-1200=14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400×10%-25=115元。假如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600元,则王当月应纳税所得额=3000-400-1600=1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000×10%-25=75元。王某可每月少缴个税40元,一年可少缴480元。(禅京)

  新闻回放

  1993年确立的个税800元起征点沿用至今;

  今年8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请审议,1500元写入草案;

  9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听证会,20名公众陈述人中,主张维持1500元的6人,主张1600元的3人,主张高于1800元的9人(其中8人主张应该在2000元或2000元以上),主张低于1500元的只有2人;

  10月22日,草案二审稿提交审议,其中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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