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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满12分停开运输车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1:16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徐飞鹏)司机累积满12分,所在运输单位一年内将不得安排其驾驶专业运输车辆。本市即将出台的《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特别突出了专业运输单位对司机的八项管理职责。

  《办法》规定,专业运输单位和其他拥有专门运输车辆的生产经营单位,录用机动车驾驶人时,要进行资质审核,对不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得录用;因为交通肇

事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不得录用;在最近三年内发生过致人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或者致人重伤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不得录用。机动车驾驶人被录用后,发生致人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或者致人重伤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三年内不得安排驾驶专业运输车辆;累积记分满12分的,一年内不得安排驾驶专业运输车辆。

  《规定》还要求,专业运输单位和其他拥有专门运输车辆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录用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培训、考核,建立档案,并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要掌握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信息,对有违法行为的要进行专项教育、培训;要建立机动车行驶信息档案,定期对安装的行驶记录仪记载的行驶状态进行检查和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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