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协议转租行无效吗? 口说有凭反悔要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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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1:20 武汉晚报 |
本报讯(见习记者刘晓宁通讯员郭磊)街坊间已达成口头租赁协议,但出租方又反悔了,究竟是不是口说无凭?昨日,两街坊为此闹到荣华街司法所要求评理。 黄婆婆在荣华街租了间门面做生意,10月初,街坊王某找黄婆婆商量,希望黄婆婆将门面转租给他,并愿意支付5万元的转租费,黄婆婆答应了。中旬,王某交了转租费后,又另外交了1000元钱作为订金。 可是不久黄婆婆就反悔了,她找到王某说房子不租了。但王却不干了,这么大年龄了,怎么可以出尔反尔?否则赔偿损失。黄婆婆说她只是随口说说,又没正式签协议,凭什么赔偿? 对此,司法所法律工作者称,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在这起纠纷中,由于双方已达成口头协议,且一方已实际履行了协议中的义务,另一方也已接受,所以合同已经成立,并受法律保护。因此王某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