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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参审知识产权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3:26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李朝涛通讯员穗法宣)记者昨日获悉,从本月18日开始,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在受理知识产权一审案件时,全部由两名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此前,只有一些较少的刑事案件,或一些普通的民事纠纷使用人民陪审员;由于知识产权案具有专业性强的特点,极少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就制度化的陪审员参加知产案审判而言,广州中院的这项制度在广东省还是首次,在全国也处于领先地位。

  广州中院研究室相关人士透露,此举一方面是为了解决案少人多的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充分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尽量做到所有的案件都朝人民陪审员敞开大门,加强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监督。中院民三庭杨庭长对记者说,人民陪审员在庭审中享有与法官同等的权利,案件评议时,与法官一样一人一票,可影响到案件的审理结果;同时与法官一样,在履行审判工作时,受到来自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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