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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喜酒食物中毒餐厅赔9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3:27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邬科)由于餐厅食品不洁导致百余宾客食物中毒,浪漫的婚礼喜筵竟变成新人心中难以抹去的阴影。气愤之余,两对新人和婚宴上“中招”的51名宾客将珠江新城“欢乐船”餐厅诉至法院。日前,该案在天河区法院有了一审判决,两对新人和“中招”的51名宾客获得了经济和精神赔偿共计9万多元。

  去年十一,两对毕业于星海音乐学院的新人决定在位于珠江新城的欢乐船餐厅举办

婚宴。然而,婚宴当晚开始,两对新人不断接到参加婚宴宾客的电话,称他们婚宴后腹痛不已、上吐下泻、发烧脱水,有些严重的已经晕倒休克!整个长假期间,共有100多名宾客为此就医,其中两名亲友被确诊为食物中毒。

  事发后,去年12月14日,两对小夫妻及参加婚礼的51名客人以餐厅服务不符合质量、生命健康权被侵犯为由,将餐厅诉至天河区法院,索赔经济和精神损失合计约20万元。

  审理中,天河区法院向天河区卫生局调取了其对该餐厅做出的《现场检查笔录》,据笔录记载,该餐厅没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餐具不洁,无消毒设备。今年6月28日,法院工作人员就食物中毒与胃肠疾病的区分问题咨询了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的专家,证明婚宴宾客的反应属于食物中毒。

  天河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餐厅没有能够提供约定的服务,且给消费者造成了身体和财产损害,应如数赔偿。同时,婚礼作为人生的大喜事,是接受亲朋好友祝福的时刻,但食物中毒事件却给两对新人带来了极大的痛苦。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餐厅退还两对新人婚宴餐费及押金3.8万元及每人精神损失抚慰金5000元。

  此外,对另51名宾客原告,可出具病历和诊金发票的,法院判决餐厅须如数赔偿;不能出具病历和诊金发票的,按每人50元标准赔偿;同时须赔给每人精神损失抚慰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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