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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客网上赌球开“六合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4:00 信息时报

  时报东莞讯(记者尹仁祥通讯员邓爱君)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结一宗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外围足球及“六合彩”赌博的犯罪团伙,该案涉及赌资高达400万元,涉案的台湾人李玉龙、许进忠、陈水盛等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2004年10月,李玉龙申请了“新宝”、“宝盈”等10多个赌球博彩公司网站账号作总代理商,利用“2006年世界杯外围赛”、“意大利联赛”等足球比赛结果及澳门博彩公司

开出的赔率,与他人合伙进行互联网外围非法投注活动,从中赚取各个网站规定的退水和退佣。期间,李玉龙先后雇请同伙林明、陈淑云等为其具体进行收单、对账、发送邮件、银行结算等工作。据统计,主犯李玉龙从2004年12月开赌至2005年3月27日,累计总代理投注额高达约7148万元,其个人累计牟利约67万元。

  此外,李玉龙与另外3名台湾人(另案处理)成立了“四人公司”,于2004年12月份开始合伙进行外围香港“六合彩”赌博,利用手机呼叫转接传真机的方式接受他人投注。先后开赌约40期,累计总投注额共约150万元,总牟利约人民币22万多元。

  东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涉案的7名罪犯的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并以赌博罪分别判处李玉龙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50万元。其余案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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