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首宗诉信访处理不作为案终审判决 告市府不作为农场主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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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4:28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 实习生刘美婷)广州市首宗诉市政府在信访处理工作上的行政不作为案(详见本报7月8日报道)昨天上午由广州中院做出终审判决,将广州市政府告上法庭的花都农场主姚家辉高兴地拿到了终审胜诉的判决书,按照判决书要求,广州市政府要在两个月内对姚家辉的信访要求做出处理并答复。 2003年11月前后,姚家辉位于花都区狮岭镇的101亩承包农场土地被花都区国土房管局 使用行政手段推填,农场植物遭到严重破坏。姚家辉就此多次向狮岭镇政府和花都区国土局反映情况,要求其进行补偿经济损失和出示相应的合法征地手续,但均未果。2004年10月8日,姚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请求行政认定和行政答复。广州市政府在收到姚邮寄的《请求行政认定行政答复的申请书》后,于同年10月21日将该信笺转交花都区政府,并要求其将处理结果答复姚家辉。姚家辉认为,广州市政府规避了自己应有的信访义务,由此提起行政诉讼。广州市政府在一审、二审的庭审时指出,将信访信件转交给花都区政府研处完全符合当时使用的《信访条例》规定。对此,广州中院的终审判决没有认可。判决书称,根据法律规定,发布征地公告以及批准并实施征地补偿均为县级以上政府职责,花都早在2000年已撤市建区,案件涉及的事项依法应由市级人民政府实施。姚家辉的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姚家辉告诉记者,虽然这个判决只是在形式上“打了胜仗”,并不能让他拿到最初要求的行政补偿,但“如果市政府的答复还是不给赔偿,我还可以另外起诉”。 姚家辉曾两次在庭审上请求追加花都区国土房屋管理局和花都区狮岭镇人民政府为被告,但一审、二审的判决都将其驳回,他被毁的农场,也至今没有得到赔偿,姚家辉表示,为了这一点,他将继续提起申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