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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地”低价转让 一宗房产开发的“交易”清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5:25 新华网

  福建省莆田市马巷小区是位于商业中心的“黄金宝地”,然而却仅以每平方米约343元的价格出让给不符合资质的莆田市大唐公司。大唐公司在没有交足出让金和实施拆迁前就取得土地证,从银行获得巨额贷款,接着又以低价补偿金将10家国有、集体单位拆迁。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大唐公司还对一些居民户实施了暴力拆迁。

  当地干部群众议论,这家房地产公司到底有什么背景?其一系列让人不可思议的“交

易”背后有何内幕?

  800多万元换来价值上亿元土地

  大唐公司低价获得的,是莆田市黄金商业地段的25000多平方米(约38亩)的土地。

  据记者调查,这块土地原来是城厢区建设发展公司通过划拨取得的,作为城厢区太平街马巷片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但几年下来,城厢区建设发展公司没钱开发,更没有取得土地证。然而2002年1月20日,这家公司与大唐公司签订了马巷片区旧城改造项目的“转让合同”,所有义务和权益由大唐公司接收。此后的1月28日,莆田市土地管理局与城厢区建设发展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343.7元,总额为879.5万元。

  当地群众告诉记者,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这块土地至少价值亿元以上。更为奇怪的是,直到现在,大唐公司的资质仅可以承担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而马巷小区的规划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远超过大唐公司的资质范围。

  轻易取得土地证 以此贷款3500万元

  在仅仅向莆田市国土管理局支付了43.97万元出让金后,莆田市国土局就于2002年5月同意为大唐公司发放土地证。2003年5月,大唐公司领到土地证。9月30日,用土地使用权抵押从工行莆田市荔城支行贷款3500万元。直到2004年4月,在福建省审计部门的监督下,大唐公司才交纳了剩余的830多万元出让金欠款。

  以超低价补偿国有、集体单位

  记者在大唐公司新开发的楼盘预售处了解到,这里的店面每平方米一般都要万元以上,一个小小的店面就要上百万元,住宅的价格每平方米已卖到3600元以上。

  但是大唐公司给拆迁区域内10家国有、集体单位的补偿价格如何呢?基本上都是“超低价”。如荔城区财政局,土地面积1634平方米,建筑面积2980平方米,补偿金额500万元;荔城区商业总公司,土地面积2769平方米,建筑面积2783平方米,补偿金额598万元;城厢区建设局,土地面积448平方米,建筑面积1919平方米,补偿金额660万元;城厢区供销社,土地面积540平方米,建筑面积1649平方米,补偿金额500万元。

  记者注意到,以上单位的补偿价评估许多是由大唐公司单方面委托的评估机构做出的。

  拆迁实施政府推动 对“不配合”住户“暴力拆迁”

  一方面,城厢区委、区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职工在项目建设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理意见》,对党员干部及直系亲属在项目建设各个阶段中不带好头、不主动配合工作以至影响项目建设进度、造成不良后果的,现在行政机关、财政拨款单位的人员一律调至自收自支单位或企业单位;现在自收自支单位的一律分流待岗;现为领导干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降级或免职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另一方面,对部分“不配合搬迁”的住户实施强制拆迁。今年4月5日晚,大唐公司人员在没有事前通知的情况下开来推土机,要将住宅户姚振麟的住宅拆掉。在110警察在场阻止的情况下,拆迁人员依然对姚家大打出手,致使68岁的姚振麟及其女儿、女婿多处受伤。4月6日凌晨,开发商再次开来推土机将姚家住宅全部推平。记者了解到,这样的暴力拆迁事件已发生多起。

  马巷小区房地产开发所暴露的,其实只是一些地方土地市场管理混乱的冰山一角。以福建省莆田市为例,据记者调查了解,在城市土地出让、开发过程中,大量存在着低价转让、出让国有土地问题,各种违规操作形成了国有资产流失的巨大“黑洞”。当地群众反映,莆田市搞“城市经营”肥了少数人,坑的是国家和百姓,但这种情况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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