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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致信义务反扒,体现谁的利益诉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8:47 人民网

  “体院大学生自发伏击两抢歹徒”、“义务反扒群网下出击抓贼”……今年下半年来,民间自发打击“两抢”的事件不断见诸本报,民间反扒力量越来越大。警方高层也注意到这点,9月17日,反扒群成员收到新上任的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吴沙写来的一封公开信。在信中,吴局长称赞他们“以行动表达了对维护广州社会治安的关切与热忱”,并表示“代表广州市公安局并以个人的名义,向你们表示敬意!”

  “打抱不平、扬善惩恶”,是我国古代“侠士”的典型写照,近日来,“体院大学生自发伏击两抢歹徒”、“义务反扒群网下出击抓贼”再次让我们领略到了这种慷慨的善举和精神信仰。称他们是以行动表达了对维护社会治安的关切与热忱,向他们表示敬意,依我来看,不仅仅是吴局长所要说的,更会受到我们普通老百姓的推崇和喜爱。

  关键点在于:再多的无论怎样尽职尽责的警务人员,也不可能随时随地保护我们的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离不开民众的参与互助。4月26日《燕赵都市报》报道的一则新闻可以做为这一论断最好的注脚:河北省衡水市一名19岁女子在位于闹市街头的公共厕如厕所时,被尾随而来的一拾荒男子强奸,女子奋力挣扎并大声嘶喊,公厕外面很快聚集一大群人,但竟无一人出手搭救,也无一人报警,等到警察赶来时,女子已经被污辱了20多分钟。如此名目张胆的狂徒就这样在围拢着的“冷漠的看客”的“纵容”下得逞了……邪恶暂时的胜利,只因善良的人暂时麻木而无动于衷!

  姑且说这是特例吧,扒手的危害却是我们众多人都有过的亲身体验。反思一下,为何扒手会如此嚣张呢?一方面,执法力量不足不无干系。执法力量不足往往导致不易做到打击的有效性和长期性的结合,紧紧松松,对扒手打击不力。另一方面,来自于“看客”的“纵容”。试想,即使只要周围有两三个人能站出来,扒手一般也不敢轻举妄动,只要有人大喊一声“抓扒手”,大家一呼百应,扒手必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缺少了这些,会不会让扒手感觉“这个行当”似乎是“一种颇有前途,而且相当安全的职业”呢?真的这样的话,扒手又何“愁”而不“多”呢?

  自发反扒,扬善惩恶,表现出自己对社会治安的关切与热忱,实际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有的正气、公德心和责任意识。从这个意义来说,吴局长的来信,不仅是对最近几起反扒行为的赞扬,是对“见义勇为”的呼唤和颂扬,更是对“义务反扒队是否合法”这一的问题的回应——至少,吴局长和我们民众一样明白一个道理:在一个丧失了民众互助的社会,民众的安全感是不可能求得最大化的圆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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