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 女学者讲解反垄断法律制度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19:31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七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下午举行第十七次法制讲座,讲座的题目是《反垄断法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法律制度》。吴邦国委员长主持讲座。 讲座的主讲人是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反垄断法起草小组顾问王晓晔。她重点从反垄断法的概念和意义、世界各国反垄断立法的主要内容、中国反垄断立 法应考虑的几个问题等方面作了讲解。王晓晔说,反垄断法是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中国在一九九三年九月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这部法律旨在保护受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善意经营者的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反垄断法则是从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出发,反对经营者商定价格、限制销售数量或者分割销售市场,目的是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保证消费者在市场上有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作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两种法律制度,在功能上相辅相成,都是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法律制度。 王晓晔说,实践证明,市场经济本身并不具备维护公平竞争的机制。在中国现阶段市场经济不很成熟和市场机制尚不完善的条件下,限制竞争的现象也比较突出。这些情况表明,为了建立开放、竞争和统一的全国大市场,为了给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够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中国亟需建立一套体系完整的反垄断法律制度。 王晓晔说,为了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各国反垄断法的实体法一般都有以下内容:禁止垄断协议;控制企业合并;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反对行政垄断。她提出,中国反垄断立法应考虑以下几大问题:建立系统和全面的反垄断法律制度;反垄断立法应贯彻普遍适用的原则;建立运行高效的执法机关;反垄断立法既要借鉴国际普遍认可的规则,也要符合国情。 王晓晔最后说,从一九九四年开始,中国的反垄断立法迄今已进行了十多年。鉴于反垄断法对中国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期待尽快制定这部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