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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开药为何限价限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2:11 东南快报

  本报讯“为什么最近每次去看病,一张处方只给我开30元的药。”心血管病患者耿先生昨日打进市长专线询问,为什么以前可以开的一些在医保范围内的好一点的药,现在医生都不给开了。

  昨日,厦门市卫生局副局长姚冠华接听市长专线,打进市长专线的电话中,有3个电话是询问为何现在医院都只能开便宜的药,而且还只能开两三天的药,即使慢性病患者也

是如此,这给很多岛外到岛内看病的患者带来诸多不便。

  对此,姚冠华表示,为控制医疗费用的上涨幅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看得起病,福建省卫生厅对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院提出要求,“2005年每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次医药费用零增长”,也就是说,2005年人均医疗费用不能超过2004年的人均医疗费用。

  与此同时,这一规定也与各医院评三甲医院挂上了钩。

  姚冠华称,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疗成本也在不断增加,在治疗中使用新技术、新药、新器械,就必然带来费用的提高。为达到省里的要求,各医院自己制订了相关规定,来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

  姚冠华表示,这个医药费用零增长的规定,对大部分市民是有好处的,因为该规定帮老百姓解决了看病贵的问题,只是小部分患者可能会因为医院制定的处方标准受到困扰。目前,医疗主管部门已针对这些市民反映的问题,出台了一些规定,包括规定厦门市所有公立医院在给病人开药上必须遵守“急三慢七”原则,也就是急性病至少要开三天的药,慢性病至少要开七天的药。

  昨日市长专线的主题原本为“夏秋季节如何防止肠道疾病和市民对医疗改革的意见与建议”,可对于这两个问题,却没有一个市民打电话询问。

  对此,姚冠华表示,目前整个福建的肠道疾病已受到了有效控制,且前段时间福建省发生霍乱的过程中,厦门本身的医疗卫生工作做得比较好,所以市民在肠道疾病方面没有什么问题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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