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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表彰先进会计工作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3:41 深圳特区报

  纪念《会计法》实施20周年

  深圳表彰先进会计工作者

  【本报讯】(记者王欣)深圳市日前举办“纪念《会计法》实施20周年暨表彰先进会计工作者颁奖晚会”,我市56名已从事会计工作30年的先进工作者荣获了由财政部颁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人员荣誉证书”,70名会计工作者荣获“深圳市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应力出席表彰会,他充分肯定了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及会计工作者在认真宣传、严格执行《会计法》、推动会计改革、建立良好的经济秩序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努力,并与财政部有关领导一起为先进会计工作者颁奖。

  1985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开始施行。深圳市以《会计法》为核心,制订出台了一系列会计法规和政策,形成了结构较为合理、内容较为完整、方法较科学的会计法规制度体系。目前,全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约19万人,其中近75%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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