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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减除费用定为16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6:42 大众网-大众日报

  明年扣个税执行新标准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决定对1980年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第1款第1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个人所得税法第8条修改为:“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修订后的公司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公司法调整了公司设立和公司资本制度,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实了职工民主管理和保护职工权益的内容,健全了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保护机制,严格了公司股东的责任。

  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修订后的证券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共12章240条,分为总则、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上市公司的收购、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法律责任和附则。

  这次对证券法的修改,涉及证券法40%左右的条文,进一步完善了证券交易的各项制度,加强了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强化了证券监管的措施和手段,加大了对各种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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