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打死儿子老父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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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8:41 宁夏日报 |
本报讯(记者 王迎霞)记者昨日获悉,王某因防卫过当打死儿子一案经贺兰县法院审理,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执行。 今年64岁的王某是金贵镇人,王某的二儿子王林平日里好逸恶劳,今年4月29日与妻子离婚,其子小华(化名)判归王林抚养。离婚后的他依旧整日无所事事,小华则由爷爷奶奶照看。有一天,王林竟将儿子带到银川送了人,12岁的小华根据模糊的印象打电话给亲戚 ,才辗转找到爷爷奶奶回到家。5月9日晚8时许,王林到父亲家中看望儿子,并提出次日带小华去银川。王林的母亲坚决不让王林带走小华,双方遂发生争执。王林将母亲打晕在地后,又扑打年迈的老父,其兄赶来制止未果后欲打电话报警,他又操起凳子向其身上及头部猛砸。王林年迈的父亲见状,从院里捡起一根木棒向儿子身上、头部击打,将其致伤。王林当日被送往金贵卫生院治疗,5月11日凌晨在家中死亡,后经法医鉴定,系钝器致颅骨骨折,硬膜下血肿,形成脑疝所致。 10月21日,贺兰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但因其行为属防卫过当,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责任编辑 田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