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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部署学习贯彻治安管理处罚法 考核不过关民警要调离执法岗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9:31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戎明昌 通讯员/李喆 高健江)昨天,省公安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要求学习贯彻《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动员部署,会上透露,对考核不过关的,要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要调离执法岗位。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朱穗生,副厅长张永强、郑东出席了会议。

  省公安厅要求,在明年《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前组织执法培训,对考核不过关的,

要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要调离执法岗位。同时,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抓紧做好各项配套工作,提前落实配套执法制度建设,清理、修订与治安管理处罚相关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加大对行政拘留所的投入,加强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构建设,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据了解,在旧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基础上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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