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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外来工大病享医保 广州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试行办法12月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09:36 南方都市报

  住院医疗待遇分“四个费用段”

  第一段费用(门槛费用):全部由参保人个人支付(具体如下):

  医院等级起付标准(元)

  在职职工退休职工

  一级医院500350

  二级医院1000700

  三级医院2000 1400

  第二段费用(共付费用):是指在住院或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应由参保人员和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共同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按以下比例共同分担:

  医院等级在职职工 退休职工

  统筹基金支付 个人支付统筹基金支付 个人支付

  一级医院 90% 10%93% 7%

  二级医院 85% 15%89.5%10.5%

  三级医院 80% 20%86% 14%

  第三段费用(封顶线):是指在一个社保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2005社保年度封顶线为124080元)。超过“封顶线”的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医疗费用段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支付比例 个人支付比例

  超基本医保统筹金最高 按90%比例支付至10万元10%

  支付限额(封顶线)费用

  按95%的比例支付至15万元 5%

  支付至15万元封顶 100%

  第四段费用(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标准为15万元。超过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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