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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广场商铺再次拍卖抵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0:3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妍 通讯员刘丽)昨天下午,荔湾广场1.55万平方米商铺在白云宾馆再次被公开拍卖抵税。据负责查处该案的广州市地税第一稽查局介绍,这是该局第二次公开拍卖该广场商铺以追收其开发商———广州穗南房产发展有限公司的欠税,该公司欠税案是广州市迄今最大宗涉外企业欠缴地方税费案。本次成功拍卖商铺9887平方米,成交5563.27万元,所

得将用于抵缴穗南公司的所欠地方税费6000多万元以及逾期应加收的滞纳金。

  本次被拍卖的商铺有15529平方米,分为四部分,分布在荔湾广场的5楼B区,三楼B区、D区和地下负一层。昨天,广东南方拍卖行的拍卖师先将四个标的整体拍卖,起拍价6496.231万元,拍卖师三次叫价后无人应价,随后拍卖师宣布将标的分成四部分拍卖。

  第一宗标的德星路9号三楼B区,昨天拍卖师宣布起拍价3083.27万元后,只有133号举牌应价,最终该标的以起拍价成交。第二宗标的德星路9号三层D区西南角,建筑面积3294平方米,起拍价1531.42万元,经过43次举牌叫价,该标的最终以1950万元被118号买家夺得。第三宗标的德星路9号五楼B区,建筑面积5643.19平方米,起拍价2179.96万元,由于无人应价,而被拍卖持宣布流拍。第四宗标的是位于德星路9号负一层E区的三个商铺,起拍价165.62万元。经过48次举牌角逐,该标的最终以530万元拍出。

  昨天买卖的标的均按现状拍卖,拍卖前所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根据委托方广州市地税局规定,由该标的原业主负担,物业管理处应向标的物的原业主追缴。买受人交齐全款后,由拍卖行办理过户手续。过户税费按房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各付各税。(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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