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 伤及他人咋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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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2:19 兰州晨报 |
见义勇为 伤及他人咋办? 市民驱车追贼遭误会,法学专家认为应将见义勇为过程中出现意外的责任划分写入立法 见义勇为遭尴尬 本报记者 赵梅 房喜喜 为您摄影报道 见义勇为行为维护了社会公德,弘扬了社会正气。而见义勇为过程中若发生伤及他人事件,责任由谁来承担?昨日,发生在兰州市七里河区的一件见义勇为事件引发广泛的争议,律师指出见义勇为要有度的把握,法学专家认为应将见义勇为过程中出现意外的责任划分写入立法。 事件:开车追劫匪遭遇索赔 昨日上午9时许,苗先生开车在七里河友谊饭店附近看到一男子拿着头盔从旁边的烟草店冲出来大喊“站住,站住”。循着他叫喊的方向,一身穿深色上衣的男青年骑着一辆摩托车仓皇逃跑,苗先生以最快的速度关上了车门,一脚油门追了上去并拨打了110。在追到敦煌路公交车站时,劫匪因慌张撞倒了一位骑自行车的路人,后起身弃车而逃。没过多久,失主赶到了现场,他对苗先生的举动感动不已。但令苗先生感到尴尬的是,那位被摩托车撞了一下的女子竟认为是苗先生撞了她,并与他发生了一点争执。 目击者:见义勇为遭遇误解 据目击者王先生介绍,早上9时13分,一年轻男子将摩托车停在友谊饭店东门边的烟草公司门口进去买烟,不一会儿,一身穿咖啡色上衣的青年男子突然跨上车向西驶去,当买烟的年轻男子发现时,摩托车已驶出200多米。当时苗先生的车停在路边,听到该男子的叫喊声,苗先生便不假思索地追了上去。据敦煌路路口公交车站售货亭工作人员介绍,早上9时30分,一骑车女子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后,骑车者弃车而逃。目击者吴先生说,当时那位被撞女子以为逃走的人和苗先生是一伙的,情绪比较激动,在众人和摩托车车主的解释下,才将此事平息。 苗妻:见义勇为者权益谁保护 苗先生说,因为性格使然,他看到一些不平事,总要上前管一管,但今天妻子、旁观者以及朋友都提到见义勇为过程中如果不慎伤及他人的责任承担问题时,他也陷入了迷茫的境地。今天的事发生后,他也不由地想,如果真的撞伤了那位女子,对方提出索赔时该怎么办? “虽然是做好事,但有些事情是说不清楚的。”苗先生的妻子范女士说,苗先生喜欢打抱不平,就今年,他在见义勇为过程中已经是第二次遇到这种涉及伤害到他人的事件了。让范女士担心的是,如果被撞的女士认定是苗先生撞的,提出赔偿的要求怎么办?如果在追赶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伤到了他人,责任由谁负?见义勇为者的行为能否得到法律的保护?因为没有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因此他反对苗先生“多管闲事”。 见义勇为基金会:将提出来研究 昨日,记者从省见义勇为基金会了解到,《甘肃省奖励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中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了界定,见义勇为是人性的体现,弘扬了社会正气,但对见义勇为者在见义勇为过程中伤及到他人时,怎样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权益,还没有明确的界定,他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考虑提出来进行研究。 律师:见义勇为要掌握度 对公民的见义勇为之举,法律究竟能够提供何种形式的保护? 甘肃方域西涛律师事务所吴忝应律师说,在法制社会里,提倡的是维护社会公德,见义勇为要有度的把握。如果因伤害别人引发纠纷,见义勇为者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法学专家:应以立法形式规范 西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学教授李玉璧说,见义勇为过程中出现意外纠纷的责任划分应该以立法的形式进行规范。李教授说,在立法过程中,应该将见义勇为过程中见义勇为者因判定不准确而不慎伤害到他人的行为重点考虑用立法的方式设立社会见义勇为基金,分担见义勇为者应承担责任的经济部分,这样既可以维护社会公德,又可以给见义勇为者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