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负担出现反弹受四大潜在因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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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4:01 新华网 |
记者最近在农村采访时了解到,近几年,随着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不断深入,农民负担大大减轻,干群关系明显好转。但是,由于农村发展中一系列深层次矛盾的存在,有可能造成农民负担反弹的潜在因素仍有不少,亟须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努力构建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河南省是我国重要的农业大省和人口大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虽然 河南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但是加重农民负担现象在农村的个别地方尚有残存。直补政策遭遇拦截 在极个别地方,免税、直补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存在克扣、截留现象。前不久,记者到宁陵县石桥乡采访。石桥村农民闫宗路告诉记者,今年麦收前,村支书通知他,每亩地有12.24元的补贴。但乡里修路钱不够,种地户一亩地必须给乡里拉1.4方土,才能领这个补贴。闫宗路说,电视上说,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都已经取消了,乡里修路,不应该让农民出义务工(拉土)。闫宗路就没有听他们的话。后来,村干部拿着一张纸找到他说:你没有拉土,我们找别人替你拉了,直补的钱也给别人啦,你签个字吧。就这样,国家补贴给种粮农民的钱,就进了乡政府的腰包。 村民吴乃枝含泪告诉记者,她丈夫外出打工了,没有人去拉土。村干部让吴乃枝花钱请别人拉,吴说,今年粮价这么低,买化肥的钱还没筹集够,哪有钱买土?直到记者发稿时,吴仍未领到补贴。 刘花桥村二组的吕艳菊告诉记者,村里要她负责把相当于地头宽度的路基土方备好,不然的话,就用推土机挖她家的梨园取土。没办法,吕艳菊只好花钱买土。吕艳菊说,花的钱并不比以往交农业税少。 据记者了解,村民所说的道路,是从赵村到逻岗的乡级联网路,在石桥乡境内有十公里左右。因为配套资金不到位,石桥乡便把垫路基的土方工程强压给沿途各村,让他们自己想办法备土。村里没有钱,就又强行分摊给群众。 搞政绩工程,让农民埋单 据一些从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同志介绍,由于受不正确的政绩观影响,在个别地方,一些领导不顾当地实际情况,热衷于铺摊子搞举债建设,搞政绩工程。 有的地方,为了建广场,修马路,在根本没有能力进行补偿或补偿标准很低的情况下,动辄搞大规模拆迁,让农民做出牺牲。 豫东某县,为了搞村村通,县里规定,每拆迁一间房屋,补偿200~300元。当地农民说,我们盖一间房子,需要两三千元,现在县里补偿我们二三百元,拆迁给我们带来的损失,比减免十年农业税还多。 乱收费大行其道 新学期开学不久,河南省息县的群众向记者反映,该县八里岔初中擅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 据记者调查,八里岔初中涉嫌违规收费的项目有以下几项:1.桌椅费60元;2.学生蒸饭费50元;3.办学生证照相费4元;4.中招考试报名费100元;5.体育加试费50元;6.暑假作业费20元。其中,中招考试报名费按规定只收38元;体育加试费按规定只收22元。 像息县八里岔初中这样乱收费的情况,在各地并不鲜见。今年夏天,鹿邑县马铺镇第二初级中学学生家长给记者来信反映:2004年春季开学时,马铺镇二中不按上级要求,强行收取初中一年级至三年级学生学费280元。后来经学生及家长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学校才勉强答应将多收的60元退给学生,但只兑现了40元。 今年8月初,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第六次全国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的情况。其中农村中小学乱收费约占涉农乱收费总额的一半,成为加重农民负担的主要因素。 据一些农民反映,虽然国家明确规定农民建房只能收取土地证书和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但一些地方仍想方设法乱收费。如有的地方对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加收100元的登记费等。 此外,部分地方丧葬乱收费严重。鹿邑县一位农民向记者发来短信,在该县殡仪馆,火化一具尸体至少得1000多元,除了火化费用外,质次价高的丧葬用品也必须由殡仪馆统一购买。 减负任务重,头绪多而杂 河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丁心奎认为,造成个别地方仍然存在农民负担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城乡发展和建设财力不足之间存在矛盾。河南作为农村人口大省,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较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尤其滞后,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任务很重,农村教育、卫生、道路、农田水利等都需要快速发展和大量投入,但建设财力不足,所以只能向农民收费集资。 乡村两级不良债务包袱沉重。每逢年底,欠的债务,尤其是欠个人或施工企业的钱必须要还,要债的成天堵在门口,被逼无奈时,只好在农民的口袋里打主意。另外,农村税费改革以后,仍有个别地方超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承受能力,搞达标升级活动,致使新的不良债务发生。 税费改革的配套措施出台相对滞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该管的事也有的没有管好。财政供养人员较多。靠向农民收费供养的超编、借调和临时聘用人员还没有全部清退。 干部作风转变跟不上形势的需要。部分基层干部的素质、观念和作风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依法行政能力和处理新时期农村矛盾的能力不高。个别地方乡村干部没有从过去的向农民催要税费转到多为农民服务上来,而是税内损失税外补,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行为方式简单,作风粗暴。 丁心奎认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防止农民负担出现反弹,应采取以下措施。在以减轻农民负担为首要目标的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后,要加快进行乡镇机构、公共财政、农村义务教育等配套改革;国家应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中西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认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半月谈记者李钧德)(编辑:黄海燕)(来源:半月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