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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篡改信件专门诈骗在押人员亲属的罪犯被判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8:40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10月28日电(吴俊、穗法宣)一个专门诈骗看守所在押人员亲属的被告人日前在广州市中院被判刑。被告人温兆龙勾结邮差,将看守所在押人员邮寄给亲属的信件截留并进行篡改,写上亲属寄钱给某位“案件经办人”便可获释。事实上,这位冒充“案件经办人”的温兆龙不仅未能让人获释,自己也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3月间,温兆龙与同案人合谋诈骗后,由广东省一家邮政物流

配送公司投递员包世均将广州一家看守所在押人员李某邮寄给亲属的信件擅自截留,随后篡改信件内容并由温兆龙抄写,信中以李某的名义称:只要家人将5000元-1万元存入“案件经办人龙云光”在工商银行的账户,其便可获释。

  温兆龙及同案人以上述方法骗得被害人梅某人民币1万元,此后又用同样的方法作案4起,骗得人民币49万元,其中数额最大的一次是2003年6月,骗得广州一家看守所在押人员卢某的亲属30万元。

  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今年7月对此案一审判决认为,温兆龙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温兆龙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责令温兆龙赔偿5名受害人经济损失共计50万元。温兆龙不服,提出上诉。广州中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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