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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里干活少年命丧高压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9:0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到昨天,未满16岁的少年陈亚斌已在冰冷的医院太平间躺了15天。10月12日上午,陈亚斌在农田干活时被万伏高压电击中身体,当场死亡。

  事发后,陈的父母认为电业部门没有尽到线路管护职责;电业部门则称“对出事电线养护不好监管”,“我们没有责任”。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目击村民追忆少年命丧高压线

  10月12日上午,荥阳市豫龙镇石柱岗村少年陈亚斌到自家责任田里收拾秸秆,谁也想不到,一场灭顶灾难猝然发生了。

  “孩子当场就被电打死了。”10月26日上午,在陈亚斌家中,村民陈二仓说起当天上午发生的可怕一幕,仍心有余悸。当天上午9时,陈二仓在地里干活时看到不远处的陈亚斌在收玉米秆,旁边有一个高压电线杆,这时突然听到“啊”的一声惨叫,“我就瞅见一个火球从线杆上滚下来,还听见有劈里啪啦的响声,接着看见亚斌倒在地上。”据陈二仓回忆,他和几个村民跑过去,看见孩子一动不动,左肩膀已经烧焦,右脚上有个烧焦的洞。村民给他做人工呼吸,可孩子没任何反应。

  单保贞和丈夫陈海波不愿过多提及孩子的厄运。“我当时离他几米远,谁会想到那上面带电啊。”单保贞两眼空洞地望着地面,“孩儿没了……他们(指电业部门)也没来看过我们……”

  事发后,陈亚斌立即被送往荥阳市中医院,但为时已晚。

  供电所13年没有更新斜拉线

  事故目击村民认为,陈亚斌是触碰了从电线杆上固定到地下的斜拉线才发生惨剧的,而这根斜拉线因年久失修,松垮下来,与旁边变压器输入端高压线相连,造成该斜拉线带电(高压达1万伏)。对此,豫龙镇供电所所长陈建涛没有异议。

  陈建涛告诉记者,事故现场的高压线杆、斜拉线和配电房是1992年建成的,但一直没有更新过斜拉线。“我们对电力设施一年正常两次检修。”陈建涛说,他们对出事斜拉线最近一次的检查时间是9月16日,没发现有问题。“斜拉线13年一直没有出过事,就不用维修。”他说。

  在事发现场,记者发现周围没有任何安全警示标志。该所抄表员周庆章说:“按照规定和工作程序,台区(即配电房及其附属电力设施区域)是应该设立‘有电危险’之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而陈建涛认为只要村里有警示牌就行了,供电所不对此事故负责。

  警方质疑斜拉线为何带电

  10月26日下午,记者见到了荥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技术员赵子卿。

  赵子卿说,据现场勘查,斜拉线的钢丝有烧焦痕迹,正常状态应该是绷直的,但这根线锈迹斑斑,非常松。“最让我不明白的是,稍微有点电力知识的人都知道,从高压线杆上接地的斜拉线是不应该带电的,但为什么这根线带电呢?”赵子卿说,当时他就向在场的电力工作人员提出了这个疑问。

  据赵子卿介绍,豫龙镇供电所所长陈建涛向他解释说,斜拉线是直接和高压线的附属设施搭在一起的,如果松动,别说1万伏高压电,即使感应电流也能将接触的人击死。

  电业部门无法评判自身对错

  昨天上午,荥阳市电业局有关领导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没有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经分析我们认为:触电者是和其母亲一起在农田等待犁地,因线杆附近的土地拖拉机无法犁到,遂解开拉线,造成触电身亡……”

  如何认定拉线是触电者和其母亲解开的?该市电业局副局长张祖山这样解释:“从各种细节分析,加上公安局的报告,应该是这样。”但赵子卿却认为警方只是正常出警,这事不属于刑事范围。

  电业部门是否尽到了线路管护职责?张祖山说:“我们没责任。出事的电线产权归石柱岗村村委所有,不好监管,我们自己无法评判自己对错。”

  受害人亲属和电业部门由于在赔偿数额上存在分歧,至今未达成共识。张祖山表态:“我们属国有企业,会考虑受害者的利益,也愿意用法律解决。”陈亚斌的父母也表示,如果协商不成,他们将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此事。

  □记者孟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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