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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厂垫款15元报销12年没报成 “心碎”职工索赔9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9:0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鹤壁讯鹤壁市钢窗厂一工人自垫资金14.56元为工厂购买办公用品,领导签过字,财务科会计却说没有专项资金,一直报销无门。今年6月14日,本报曾以《为厂垫款15元报销奔波12年》为题,对鹤壁市钢窗厂职工宋安明的遭遇进行了报道。近日,宋安明告诉记者,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目前,他将厂方告上法庭。10月24日,记者获悉,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

  宋安明在起诉状中除了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其包括14.56元报销费用在内及工资等多项费用1117.61元,同时特别请求判令被告赔偿自己及其家属精神抚慰金共计90余万元。

  □记者谷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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