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身份来参评 帮讲好话为中标 收下“感谢费”终获刑 3高工当完专家当“贪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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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19:0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郑州讯利用技术专家身份参加招评标工作,帮助他人的产品中标,并收下他人“感谢费”。昨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案,因犯受贿罪,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简称电力勘测设计院)三名高级工程师:被告人赵亚山、张琦和贺向阳被法院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三被告人赵亚山(41岁)、张琦(43岁)、贺向阳(37岁)的职务分别为电力勘测设计院 的机务室上煤组工程师、机务室工程师、土建室给排水组工程师,均为大学文化。经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至2002年间,电力勘测设计院先后承揽了焦作万方电厂、洛阳伊川电厂和商丘裕东电厂的设计任务,赵亚山、张琦和贺向阳三人被单位确定为相关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并以技术专家身份参加招评标工作。在项目的设计过程中,浙江某电力设备厂和焦作某公司分别找到赵等三人,让其帮忙参加投标,推荐自己单位的产品,三人表示同意。随后,三人利用上述项目主要设计人的身份,向相关电厂推荐了上述两个企业的产品。由于这些主要设计人的推荐,有关电厂就购买了这些企业的产品。事后,浙江某电力设备厂厂长向赵亚山和贺向阳分别送“感谢费”3万元和1万元,焦作某公司送给张琦“感谢费”2万元,三被告人认为这是自己应得的劳务费均收下。今年4月,三人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亚山、张琦、贺向阳作为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在受单位指派担任工程项目主要设计人期间,为他人的产品讲好话,帮助他人的产品中标,并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受贿罪,应予惩处,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线索提供张胜利马伟利 □记者赵珊孙彤实习生刘伟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