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分赃不均一人愤而自首 邕桂警方联手抓捕疑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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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5:40 新桂网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何健华 通讯员韦毓)10月27日凌晨零时,南宁市公安局唐山派出所的值班电话铃声突响,值班民警小韦拿起电话,“我今年7月份和另一朋友在桂林抢劫了出租车,我想投案自首。”电话那边传来一阵低沉的男声。小韦问清男子的确切位置后,马上赶到南宁市衡秀里附近的一IC电话亭,将此名王姓男子带回所里。 警方了解到,王某是那坡县人,7月26日晚上9时许,他和来自桂林灌阳的友仔 伍某,在桂林市内游荡,候机“找钱”。经过一番搜索后,他们将目标锁定在出租车司机身上。于是两人打了一辆出租车,司机是一位50多岁的男子。待车子开到桂林火车站旁苗圃路时,两人看到四周阴暗无人,于是开始抢劫。伍某用一个鹅卵石敲了一下司机的头,随后从背后用手勒住司机脖子。坐在副驾驶座的王某则拿出一把弹簧刀威胁司机交出钱及手机。两人拿到所抢来的赃物后约定在火车站碰头分赃。但令王某感到气愤的是,伍某并没有遵守诺言,如期出现和他分赃物,而是自己带着所有抢来的赃物消失了。王某无奈之下,只好返回南宁,在南宁市衡秀里一家大排档打工。 10月21日,伍某来到南宁,经王某介绍,在同一家大排档打工。 10月26日,两人因上次在桂林抢劫分赃一事起纷争。王某担心自己这样东躲西藏,又遭伍某威胁,左思右想,决定投案自首,结束这种心惊胆战的日子。 10月27日,桂林刑侦支队的两名刑警和唐山派出所的两名民警,根据王某提供的线索,将毫无警惕的伍某带回唐山派出所。经审讯,伍某对7月26日在桂林抢劫出租车一事,供认不讳。目前,此案已移交桂林刑侦支队处理。 编辑:韦怡 作者:何健华 韦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