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1楼溢水2至6楼全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8:08 南京晨报

  一楼住户家中溢水,将二楼住户告上法庭。二楼住户却以渗水系共用主下水管道堵塞为由,申请追加三至六楼为被告。最终,一楼至六楼的住户全部出现在法庭,为了睦邻友好,达成赔偿协议。

  一楼家中受损告二楼

  住在江北某小区24幢1单元一楼的赵某今年2月从亲戚家串门回家,一打开家门,屋内发出一股臭味。赵进屋一看,发现房顶、墙壁及橱柜的边缘溢水。赵某遂赶紧找人疏通,并联系201室户主。201室业主李某正在外面为父亲办丧事,当其赶到多日未住的房间后,发现家中卫生间蹲坑内的粪便、污水因下水管道堵塞已经溢满房间、溢至门外,并通过地面渗漏至一楼房屋的顶部及墙面。

  当日,赵某及其家人因家中装饰受损及异味影响无法居住,只能暂至亲戚家居住,为此支出数百元交通费。经鉴定,赵某房屋装饰工程受损价值近万元。赵某与李某因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赵某一气之下将李某诉至六合区法院,要求李某赔偿装潢等经济损失以及承担鉴定费1.7万余元。

  追加三至六楼成被告

  在被告到法院后,被告李某辩称,自己也是这一事件的受害者。因为赵某家真正的污染源并不在二楼,而在于本单元主管道及其下水道的堵塞。李某表示,他近期因忙于父亲丧事,对堵塞情况无法预见,不应该承担责任。随后,李某以渗水系共用主下水管道堵塞为由,向法庭申请追加301室、401室、501室及601室为共同被告。

  法庭审理中,法院依法通知三楼以上住户参加诉讼。三楼以上住户在法庭答辩中表示:把他们都拉进来证据不足,应该对每家的排污设施进行调查,谁家堵塞谁家承担责任。他们说,201室、301室、401室、501室、601室房屋虽共用主下水管道,但该管道没有被谁擅自改造,楼上也从来没出现过堵塞现象。此次堵塞是因二楼曾租给别人临时居住、疏于管理又没能及时疏通,才导致污染后果,应当由二楼住户承担责任。

  鉴于原告确有损失及考虑到邻居关系,三楼以上的住户表示,愿意以帮助的名义给付赵某“赞助费”。赵某则表示,为了邻里关系,他不要求三楼以上住户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调解邻里握手言和

  六合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主下水管道堵塞无疑是造成原告财产损失的主要因素,但造成下水管道堵塞的责任人无法查明,考虑到该主下水管道系居住在二楼至六楼的五被告共用,五被告均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经协商调解,一幢楼里的邻居法庭上握手言和。二楼的李某表示,愿意承担赵某经济损失的七成,共计1.1万余元,剩下的5000余元损失,由于赵某主动要求免去,将不再由三至六楼居民共同承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