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法庭找大哥要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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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8:08 南京晨报 |
晨报讯 小弟上法庭找大哥要房租,而哥哥却称租房协议有假。 57岁的李荣和43岁的李华是一对老弟兄。家中上一辈在浦口有一套私房,1997年母亲去世时,立下遗嘱并公证,把此房留给了小儿子李华,对此,其他兄弟姐妹都没有意见。李华说,孩子在市区上学,他家就在市区租住,浦口的房子闲置着。1998年,大哥李荣提出想入住,他表示可以,大哥住进去后搞了维修和装潢,分3次给了10000元现金,说好贴补一 下自己在市区的房租。2004年3月,老弟兄俩签了一份租房协议:月租250元、每月底按时支付、如终止协议自己提前一个月通知大哥。哪知道大哥一个月的房租也不给,现在上法庭要他付租金走人。但是这事在李荣嘴里,就是另外一个版本了。他称,1999年兄弟姐妹聚会时,小弟李华曾同意作价2万元把房子卖给自己,后来自己分两次给了小弟1.2万元,剩下的8000元考虑到自己下了岗,小弟也就不要了。至于说那份租房协议,李荣解释只是一个“策略”,2003年底儿子要结婚,想拿这套房子当婚房,自己不同意,就与小弟做个假象,让儿子知道房子是小叔的。法庭上李荣还提交了两份同事的证言。 然而两位同事没有出庭作证,他们的证言也不能直接证明李荣出资购房的事实,法庭没有采信。鉴于李荣对租房协议的真实性并未提出异议,法庭对此协议予以认可。现李荣没有按约支付租金,李华已经尽了通知义务,于是浦口区法院判租赁协议解除,李荣给付弟弟4000元租金并迁出此房。(文中人名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