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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经营想报复 触犯刑律要追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8:46 检察日报

  因工作不负责任被领导开除后,居然利用干活之机偷割地里滴灌带企图报复领导。10月24日,被告人丁念海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野地垦区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赔偿133中心团经济损失9072元。

  33岁的丁念海是四川到新疆的打工人员,原在石河子133中心团4连水泵工作,后因工作不负责任被泵长岳某开除,此后他对岳某怀恨在心,一直想泄愤报复。7月24

日和7月27日,丁念海先后两次用小刀将石河子133中心团棉田内6根长160米的主滴灌管线划穿,造成价值9072元的滴灌管线毁坏,企图使岳某因此受到处分。

  丁念海在庭审中态度一直较好,并表示自己做错了,就应该自己去承担责任。(刘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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