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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再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9:2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桂文 通讯员胡红杰、皮健)10月26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隆重表彰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以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会上表彰了首批12个全国文明城市(区)和58个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区)工作先进城市(区)等一批先进典型,广州市被评为全国创建文

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这是广州市自2002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该称号以来,再次获得该荣誉。市委副书记方旋和市文明办负责人参加了表彰大会。

  方旋表示,广州作为一个特大型城市,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实属不易,是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实践“三个代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成果。要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于为老百姓多办实事、多办好事,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将创建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抓好常态管理,形成有效的创建机制;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认真查漏补缺,巩固创建成果,狠抓薄弱环节,加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要增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系统性,抓好规划,加强统筹,形成合力,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方旋还强调要以本次表彰为契机,大力宣传我市各类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广州市获得表彰的先进典型

  全国文明村镇:番禺区沙湾镇;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番禺区沙头街榄山村、增城市新塘镇;全国文明单位:海珠区人民检察院、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越秀区北京街道办事处;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广州酒家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呼吸疾病研究所、荔湾区金花街桃源社区居委会、广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东山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天河区天园街道骏景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何月玲。(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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