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消协发布第八号消费警示 买燃气器具要看检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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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9:37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 昨日,贵阳市消协针对燃气器具的安全使用问题,发布今年第八号消费警示:加强气源适配性检验,确保燃气具消费安全。 据介绍,为保证消费者在使用燃气器具时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对燃气器具的生产、销售、安装及使用等都作了严格规定,规定上市销售的燃气器具必须经过气源适配性检验。 据专家介绍,由于我国各地区的燃气种类和气源标准不尽相同,因此生产厂家销往各地的燃气器具的内部结构也有差异,如果混用的话极易发生爆燃和一氧化碳中毒等危险,还会影响燃气器具的使用寿命,因而每种在当地销售的燃气器具,每一型号都必须通过当地指定检验机构的单独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且有效期只有一年,即使是同一产品也必须一年一检。 但现在很多燃气器具生产及销售企业没有认真执行上述规定,为此,消协提醒市民,在购买燃气器具产品时,要仔细察看产品的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使用气源的类型等,同时注意检查该产品是否有经当地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燃气器具检验机构出具的气源适配性检验合格报告,如销售者对销售的燃气器具提供不出或不提供检验合格报告,消费者就尽量不要购买该产品。 此外,消费者购买燃气器具产品后应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安装,并按照说明书上的要求正确使用产品,不得随意改变燃气器具的用途,千万不要使用超过使用寿命的燃气器具。作者:杨露怡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