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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价格要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  将推行渐进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09:42 石家庄日报

  ■水价扩大征收范围■电价形成竞争机制■油价与国际接轨■煤价淡化政府干预■地价控制行政划拨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刘铮张晓松)针对当前我国资源价格市场化程度不高、不能真实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等问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28日表示,资源价格要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考虑到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推行渐进式改革。

  总体设计、分步实施是资源价格改革的基本原则之一。马凯表示,资源价格改革将充分考虑到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目前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全面推进水价改革。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推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逐步提高农业用水价格;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尽快把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到保本微利水平;合理提高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水价格等。

  ——积极推进电价改革。要逐步建立起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的价格形成机制。将上网电价由政府制定逐步过渡到由市场竞争形成。

  ——完善石油天然气定价机制。坚持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的方向和原则,建立既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又考虑国内市场供求、生产成本和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提高天然气价格。

  ——全面实现煤炭价格市场化。政府逐步淡化对煤价形成的干预;研究建立科学的成本核算体系,全面反映煤炭资源成本、生产成本和环境成本;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煤电价格的良性互动。

  ——完善土地价格形成机制。使土地价格真实反映土地市场供求和土地价值,反映土地资源的稀缺状况。严格控制行政划拨用地范围,扩大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的范围,减少协议出让土地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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