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对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实行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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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10:18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李妍)昨天,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布了《关于对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实行备案的通知》。据了解,广州市从2005年1月13日起取消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资质审批制度,实行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制度。 按照《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管理规定》,今后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分为:初始备案和变更备案。新成立的鉴定单位应当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初始备案。(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