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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呼吁供电部门能有情操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11:28 武汉晚报

  下催费单、掐断电表

  市民呼吁供电部门能有情操作

  本报讯(记者张冲实习生翟晶)“供电部门下达催费通知单后,能否给我们宽限一个交款期限?”昨日,家住汉口新华下路盛丰花园的市民许某致电本报新闻110反映了他家的

停电遭遇。

  据许某介绍,26日晚上,他回家后发现家中无电,查看电表时发现电表上进火线被人剪断了。他同时发现一张供电部门的催费通知单。经询问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后得知,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当日下达催款单时,对像他一样的20余家欠费用户,实施了掐电警告。

  昨日,据供电客服部门介绍称,他们给用户下达催费通知单,是因为该用户拖欠了上月应交纳的电费。给该用户下催费通知单,就可以证明该用户已经是欠费很长时间了。依照有关电力法规,供电部门下达催费通知单后,会同时依法对该用户上月的欠费用电行为进行掐电终止。供电部门在此提醒广大用户,请您按时交纳电费并核实相关缴款信息,以免遭到不必要的断电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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