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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1家单位1个人受中央文明委表彰 表彰数量居全省前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11:53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高金霞 实习记者侯林)10月26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对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这是中央文明委对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进行的首次表彰。我市11家单位、1名个人受中央文明委表彰,受表彰数量居全省前列。全国文明单位 淄博市财政局、淄博供电公司全国文明村镇 桓台县马桥镇、博山经济开发区岜山村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淄博市国家税务局、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山东新星购销总部、淄

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 张店区沣水镇城东村、临淄区凤凰镇南金村、周村区南郊镇李家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淄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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