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委会出现竞选纠纷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12:35 东南快报 |
本报讯自称通过业主代表大会,当事人侯先生当选为新一届业委会委员;但是街道办公示的时候,却被排除在名单之外。 为此,侯把厦门市湖里街道办事处(下称湖里街道办)和业委会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自己的委员资格。湖里区法院近日正式受理此案。 侯诉称,自己是永升新城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后,今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业主代表大会,自己当选为十三名委员之一。之后,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将选举相关资料及委员名单,报送给湖里街道办。 今年9月12日,湖里街道办作出“关于永升新城委员会变更登记前的公示”名单。侯称,名单中排除了自己业委会委员的资格,却没有给出合理的依据。 侯认为,自己是永升新城小区合法业主,湖里街道办和永升新城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要求法院确认自己当选永升新城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有效。 目前,两被告尚未作出书面答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