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留宿朋友 半夜项链被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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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13:24 东南快报 |
本报讯本来是出于好心,留朋友在家中同宿,没想到却是引贼入室。昨日,福州市永泰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8月3日晚,林某某在永泰县樟城镇的朋友吴某某家中吃晚饭,吴某某出于好意,留他在家里过夜。次日凌晨1时许,林某某趁吴某某熟睡之机,将其放在床头的手机和戴在脖子上的金项链盗走,后逃离吴某某家,入住龙峰园旅社。 凌晨4时许,吴某某醒来发现林某某不在了,且手机和项链也不见了踪影,遂立即报了警。林某某在睡梦中被人赃俱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