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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车被盗贼是前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13:26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邬科通讯员区惠妍)佛山市民李某放在家楼下的小轿车一夜之间不翼而飞,公安侦查发现,盗车者竟是李某的前妻!原来,轿车虽是李某独自出钱购买,却是使用前妻的身份证办理的过户。那么,这辆轿车究竟应该属于谁呢?佛山市禅城区法院经审理宣判:车应该归实际出资购买者所有。

  爱车被盗 贼是前妻

  家住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的李某拥有一辆凌志小轿车。2004年4月11日傍晚,李某下班回家,将车停放在住处楼下。翌日大早,李某下楼取车时,发现爱车被盗,马上报警。经公安人员侦查,结果令人惊讶,原来,“偷”他汽车的竟是其前妻何某!

  然而,当公安人员找到何某时,她却回答说:“车是我拿的,但不是偷。因为这车本来就是我的,车辆过户登记时写的就是我的名字。”并拒绝将车归还李某。无奈,李某只好将何某诉至法院。

  前夫买车 前妻过户

  原来,本是夫妻的李某和何某已于2000年8月协议离婚。2001年7月3日,李某向佛山市旧机动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第二经营部购买了一辆二手凌志小汽车,价值23.5万元,李某支付了全部购车款。由于他当时不是佛山户口,根据当地规定,非本地户口购车后无法过户。

  于是,李某和持有佛山本地户口的前妻何某商定,用她的身份证办理车辆过户手续。7月13日,该车顺利过户。车辆的行驶证登记的车主姓名为何某。

  谁出车钱 凌志归谁

  为了证明自己是实际车主,法庭上,李某提交了购车时由销售商出具的收据等证明文件。李某同时提出,实际上,自2001年7月买车后至2004年4月何某将车开走前,该车一直由李某独自使用。何某则称,车是李某赠与她的,所以当时买车时将汽车过户到她名下。但对这一说法,何某拿不出任何证据。

  据此,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最后确认:实际出资人才是真正的车主,该车归李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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