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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小菲辍学,责在教育失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13:44 信息时报

  贺贝 媒体从业员

  因父母离婚沦为特困生而辍学的广州白云区“孤女”小菲,近日在广东省团委等部门帮助下,获得在广州大学附属庆丰分校免费就读初一至高三全部课程的“特惠”。该校表示,今后将对成绩优异但因家庭问题或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未成年人,以减免学杂费的形式资助入学(《信息时报》10月28日A11版)。小菲无疑得益于“幸运”,但受教育却是她的应有

权利,她的辍学与其说是贫困,不如说是教育失衡的结果。

  我国少儿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的贫富悬殊,以及家庭与疾病等因素,决定了相当部分少儿家庭难以支付读书费用,但按义务教育法,他们至少享有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贫穷不是罪过,如果把因贫失学视为当然之理或“爱莫能助”,都是有违教育公平。解决小菲们的读书问题,有关部门和学校的努力值得称道,但他们能资助的学位与失学儿童相比,只是九牛一毛,关键还是要加大财政投入。

  教育是整体工程,政府投入的重点应放在义务教育这个基础环节,“塔基”结实了,“塔身”和“塔尖”才能垒得牢,垒得高。然而目前的状况大有“倒置”之危,广东的教育投入,远未达到《教育法》“占GDP4%”的规定,而且普通高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省政协近日一个议政会透露,光是办50所名校,就用去了50个亿;广州某中学为“创名校”,拆迁费就花了3亿元,增城某中学的“配套建设”,花费高达2亿。而名校为“增加优质高中学位”,争相停办初中竟成一时之风。另据央视《焦点访谈》报道,腐败和浪费还大大“分薄”了教育投入,贫穷的化州市和吴川县,教育局一年的吃喝,均达到600多万之巨。可见教育投入并非无钱,而是用得不是地方,这些钱只要半数投到义务教育上,减免不应收取而目前尚在收取的学杂费、住宿费之类,不知有多少“小菲”能免于辍学。

  少儿失学、辍学是社会之痛、国家之忧,让少儿复学,希望不能寄托在“特惠助学”的个案上,而应由政府负起提供“教育”这个公共资源的责任,加大投入,扭转教育失衡的状况。有政协委员严词批评:耗费巨资的示范性高中建设弊多利少,有辱教育公平。话虽刺耳,却是振聋发聩,值得我们反思。

  掌门人语:50所名校,多风光啊。可想在人前风光,就必得人后受罪。把粉抹在自己脸上,失学之痛摊在特困生身上,这是多么荒唐,多么现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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