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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贩子”与“医托”仅靠揭露是无济于事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0:05 红网

  新华网济南10月29日的电讯说,一段时期以来,“号贩子”“医托”活动猖獗,严重扰乱了医疗秩序,延误了患者的治疗时机。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发布预警,提醒患者不要轻信陌生人提供的医疗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要说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的这种善意的提醒还是颇为细致的,他们调查发现,最容易受“医托”蒙骗的有四种人:患慢性疾病,经反复治疗效果不理想的;有难言之隐,

不愿去正规医院就诊的;老年人、农村患者以及低收入家庭的患者;疾病本身需要手术,患者怀有侥幸心理,以为通过保守疗法可以解决的。

  作为医疗主管部门的监督机构,我想,对于患者的这种提醒固然很好,是他们应该做的。但是,面对“号贩子”和“医托”的活动猖獗,似乎光靠这种提醒和揭露是无济于事的,重要的是要落实在行动上,行使卫生监督机构应有的职权,用自己的具体行动来保护患者的权益不受侵害,以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为好。

  所谓的“号贩子”是指将医疗机构的挂号凭证,尤其是专家门诊号倒卖给等待就医的患者并从中牟利的人;“医托”是指利用各种欺诈手段,将患者从正规医疗机构诱骗至不正规甚至是无资质的医疗机构就诊,从而获取“好处费”的人员。要说惩治这两类人也并不难。他们的活动始终离不开医院周围。尤其是“号贩子”,如何将医疗机构的挂号凭证弄到手的,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医院内部是否有人和他们里勾外连,共同谋利呢?至于“医托”的行动,不说损坏患者的利益吧,直接影响着医院里的经营,只要医院稍微下点功夫,都可以把这些人从医院门前赶走。这些人之所以能如此猖獗,不排除医疗机构内部有“内奸”。

  笔者愚见,对于“号贩子”和“医托”等破坏医疗秩序的行为,患者是直接的受害者,对于他们的危害程度,人们是有目共睹的,用不着医疗机构来提醒。对于医疗监督机构而言,重要的是整顿和治理这种行为。要整顿和治理,还是先要从医疗单位内部的整顿抓起,从源头上堵住漏洞,查查看挂号凭证是如何流向这些人手里的。同时要合理配备医疗技术力量,安排好专家门诊,规范和简化就医流程,增加门诊服务窗口,方便病人就医。还要注重提高服务质量,用热情服务留住患者。只要患者在医院能够及时方便就医的话,“号贩子”和“医托”就会失去活动的市场。当他们无利可图的时候,这种现象就会逐渐减少或者消逝。

  打击“号贩子”和“医托”的重点,是要从医疗机构本身寻找问题,并及时纠正。作为医疗管理机构,不能满足于在提醒、揭露等形式上做表面文章,而要扎扎实实地行动起来,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要不然,提醒、揭露的次数越多、问题依旧的话,患者和公众反感的成份也会越大。

  (稿源:红网)

  (作者:陈旭)

  (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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