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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公路行业改制出现“一夜暴富”现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0:07 红网

  如今的企业改制,真有点像马戏团里的变戏法,眨眼间,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于数亿元的国有资产就会变为你的私房钱,而且是名正言顺、货真价实。这不,一个拥有1700多万固定资产、年创利润100多万的国有企业——湖北公安县粮食机械厂,经过两轮改制,其资产就全部归到了原厂长的个人名下,200多名职工也全部下岗(《工人日报》)。一个红红火火的国有企业就此改弦更张,变成了私营企业。然而,这不过是小巫见大巫,更有甚者,一个价值4.6亿多的电力公司仅作价4千万出售,让购买者一夜间就变为亿万富翁,而贱卖者—

—四川乐山市犍为县原县委书记田玉飞也在倾刻间成为千万富翁(《人民网》10.27)。很显然,这样的改制只能是富了个人、损了国家、亏了职工。

  看到这样的改制结果,自然而然地让人想到了正在和即将进行的公路行业的改制,稍不留神,是不是也会步其后尘,或是重蹈其覆辙呢?

  当然,如果从正面报道来看,公路行业的改制大多都是成功的。然而,纵观公路行业的现状,却又有些令人担忧。因为公路行业一直都实行的是条块管理模式,即资金、财产归条条——省市公路部门;而人事却归块块——地方政府。其改制也同样如此,方案由省级公路部门定,可具体实施的却是县级公路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

  很明显,一个所有权与当地政府密切相关的县级国有企业,只要稍有不慎,其改制的结果可能是让人一夜暴富,而所有权与地方政府没有直接利益关联的公路企事业单位,其改制的结果谁能保证是公正的呢?

  再说,改制的权力大都握在地方政府和县级公路管理机构一把手的手中,怎样评估、拍卖,怎样买断工龄、竞争上岗,全由自己说了算。换句话说,能否公正规范地进行改制,全凭一把手的良心发现或道德约束。这就难免不给那些心术不正者借改制之机侵占国有资产,使中饱私囊有了可乘之机。毕竟省市部门只是一种名义上的监督,地方政府和县级公路管理机构才是改制的真正的主宰者。就以四川犍为县电力公司为例,尽管省电力部门已经明令禁止出售,可田玉飞仍然是我行我素,最终还是以改革为名随意处置了电力资产,从而使巧取豪夺国有资产、一夜暴富成为名正言顺的交易。

  笔者以为,要防止一夜暴富现象在公路行业的改制中发生,首先得让整个改制程序变得透明光亮,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不论国有产权的收购、转让,还是改制方案的实施都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只有改制的过程自始自终都是“阳光操作”,才能堵住暗箱操作、低估贱卖、国资流失的漏洞。

  其次要对企业管理者的权责做出相应的制约,建立行之有效的决策约束机制;同时要规范地方政府的权力,使其在改制中能够维护市场的公平与公正。当然,更重要的是省市公路部门作为资产的所有权者应当派员参与改制的全过程,严格执行企业改制的法律法规,真正发挥监督功能,切实堵住弄虚作假、自买自卖、权力寻租的漏洞,打破权钱交易的链条,从源头上扼制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是要让职工群众真正成为改制的主人,自觉的参与企业改制,切实发挥职代会和职工大会的应有作用。不论资产评估、国有产权转让,还是职工分流安置、经济补偿方案等都必须及时公示,接受职工监督,并且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毕竟“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有相信和依靠职工群众,才能真正兼顾到国家、企业经营者和职工三方的合法权益,从而杜绝“一夜暴富”现象的发生。

  (稿源:红网)

  (作者:阳之平 )

  (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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