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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啥规定“同事不许结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30日02:35 新晚报

  徐林林

  据《南京晨报》报道,“单位同事不允许结婚,已经结婚的必须有一人要辞职”。日前,南京新港开发区内一家电子企业出台的这项内部规定,在职工中炸开了锅。该公司称,夫妻同在单位的员工相对来说比较难以管理,而且会相互影响工作质量。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可谓天经地义。翻遍婚姻法找不到有关单位同事不允许结婚的只言片语。男女员工在劳动中通过相互了解,结为秦晋之好,应该是可喜可贺的大好事。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样的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兴许要更高一些。现在倒好,不论工作状态如何,人家一旦结婚,企业就“棒打鸳鸯”,以“必须辞职”相逼。这不仅无端剥夺了已婚员工劳动的权利,严重违反了劳动法,而且凸显出企业管理层缺乏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这样的企业究竟能支撑多久,只怕到头来还是个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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